如果以你的名字埋葬我

*疯病人的呓语,一场玫瑰色的噩梦



我在很久以前杀/死了一个女孩。

或许我不应该称呼她为“女孩”,毕竟我也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。但我在很久之前看到过一些,诸如“如何显得你说话很礼貌”这样的话,大概是称呼别人为“女士”比“那个女的”更好。我叫她“女孩”,是因为觉得“女士”不适合她,她应该是女孩,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。

我杀了她。对,我杀了她。我认识她,但我不知道她是否认识我,应该是不认识的,但也应该认识。认识的几率比不认识的大,毕竟没有她不认识的人。

她是我的同学,幼儿园同学、小学同学、初中同学、高中同学、大学同学,总有一个是;或是在不很熟的朋友组织的聚会上不认识的人带来的人,或是大学的某次小组作业里阴差阳错组队的别班同学。我知道她,没有人不知道她,但我一定比其他人知道的多得多:那么多年过去了,我一直在观察她;我观察了她那么多年,就好像我活着就是为了观察她、研究她,但我不认识她,她也不认识我。“认识”真是一个神奇的词,从“知道”“听说过”到“熟”,都可以用这个词一应概括。

她好漂亮,好美,却不完美。那些伤疤,那些眼角细碎的伤疤,那些不完美让她更美,更美。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着迷地在她与别人谈笑时一遍遍地、仔仔细细地看着她的发、她的眼睛——那种青绿色在阳光里那么淡,像将将要蒸发掉的一小摊死水。

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的眼睛总在各种只能模糊照出个大概人影的反射面上停留:刮花的钢片、能折射出彩虹的碎玻璃、还没切出下一张横幅的公交广告窗,当然只是短暂地停留——在公共场所长时间照镜子是值得羞耻的事。我只是在很多个瞬间思考那种发尾——不是柔顺的、整齐的、刀切一般的,是微微散乱的,但又按照某种规律在散、在乱的,不会惹人不快,一切都恰到好处:恰好的乱、恰好的伤疤、恰好的死水。伤疤在眼角,死水卧在眼睛里,发尾搭在锁骨上,是蝴蝶立在茧上的触感。

蝴蝶!我憎恨这种生物,丑陋的东西。人们总是忽略它的过去,恶心的软体动物,进而欣赏它、赞美它、歌颂它……除了翅膀,羽翼般的翅膀啊,那些磷粉,身躯、触角、足什么的,那些蝴蝶小贴纸,只用翅膀就表示了这是一只蝴蝶,好像它的翅膀就是它的一切一样,好像它的美丽就是它的一切一样。

好像有那么一天她突然就出现了,于是我就这样开始观察她了。她在笑,不,她不在笑;她在说话,不,她在沉默;她在路上行走,不,她下一秒回过身,牵着我的手开始跳舞。

风啊,风,恰到好处的风,吹开了她的刘海,露出了那一只眼睛:冰蓝的,不是死水,是冰封的一小潭腐臭的池塘。她好像在笑,又好像没有,她只是小声地哼着什么,四三拍,辉煌的大圆舞曲。

那一刻我从未如此清楚地感受到了某种情绪:从我的身体涌出,从我的心脏喷射出来,溅满她,淹没她。我想把她摁在怀里,让她的发尾落在我的锁骨上,让蝴蝶落在茧上。我会用双臂环住她的头颅,手指插入她的发根,深深地在她的发顶呼吸,呼吸,然后她笑,不,她不在笑。

我生病了,我在很久以前就生了一场病,后面痊没痊愈不记得了,不过我能活到今天应该是好了,不,我活到今天说明还没好。我在很久以前认识了一个女孩,我对她和她对我,都是“知道”但不熟。她和很多人说过很多话,向很多人笑过很多次,在很多楼道里对着很多男人、女人掀起过裙底,和很多人进过很多房间,独自去过很多次医院。她和很多人有很多故事,但这其中不包括我。我很久以前就“知道”她了,但也止步于此了。我长久地看着她、观察她,或许曾有那么一两次,她的眼睛落在我身上,像蝴蝶触碰死水,这就是我们唯一的故事了,如果这也能被称为故事的话。

我听到你笑了,因为蝴蝶不会去触碰死水。

写到这里,我无数次揉搓纸张,憎恶自己为什么要写那些蝴蝶什么的,我当真恶心这种东西,憎恨那些文字、画面,从未有过把它作为喻体的想法。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,我爱惜我的文字,我的作品,比如被我杀/死的她。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。

观察人类向来是我的爱好,假借“观察”这么一个无比高大上的借口去光明正大地窥探、审判,会给人造物主的错觉。人永远会迷恋高人一等的感觉,就像那么多人爱她,她施以那么多人笑容、言语、身体,他们是等价交换……或许吧,但我是这一切的见证者,我渴望进入这个故事之中,但我永远身处故事之外,所以我永远、永远,比他们高贵。

所以我跪在她身边,把小刀反反复复地拔出又刺入,用刀尖掀开她的白衬衫,挑开她的黑胸衣,然后撩开短裙,割开内/裤,看这具身体在一片美丽的浓稠的深红里燃烧、绽放。快感是把蝴蝶的双翅撕开,扔入死水中。

床单,白色的床单、被褥上是白浊与清液,空气中粘腻的味道不再是那种腥骚,而是好闻的金属味。我贪婪地看着她,她的脸,她的发,她的身体,她的一切。

她没有在看我。

粘着蝴蝶身体的两片翅膀浮上水面。

我的惶恐在一瞬间到达了极点。我还在不停地把小刀拔出又刺入,让血液喷溅,让血迹蔓延。她在笑,不,她不在笑。她在看我,她在最后一刻看向了我,这样她就能永永远远地看着我了。她知道我不会把这双眼睛合上,所以她从来不看我;她在这时看我,因为她之后就永远不会看我了。

我终于感到了恐慌,我想到她过去的每一次笑,不,她不应该笑,她在对他们说话,不,她不应该说话,她不应该说这些话,她不应该做出这些事情,她不应该,不应该!她从不看我,不,她应该看我,可是她从不看我,所以我把她杀了,这样她就能永永远远看着我了。

但是她永远都不会看着我了,因为我把她杀了,她知道我要把她杀了。

她知道我要把她杀了。

她什么都知道。知道我在观察她,知道我比任何一个人都更疯狂地想要她,想要她的笑、她的话语、她的身体,想要她一直一直看着我。她知道我杀了她以后,她就能永远活着了。她活在我的文字里、我的观察里、我的世界里,作为我的同学,幼儿园同学、小学同学、初中同学、高中同学、大学同学,总有一个是,或是在不很熟的朋友组织的聚会上不认识的人带来的人,或是大学的某次小组作业里阴差阳错组队的别班同学;作为一个象征符号,一个有着粉色中长发、青绿色眼睛、有伤疤的不完美的、美丽的女孩,永永远远地活下去。

自死去的那一刻起,她便成为了任何人、任何事物,是天使,是恶魔,是神仙,是妖怪,是狐狸,是山羊,是世间万物,是一切。她是我的礼物,她知道我很久以前就生了一场病,至今仍未痊愈,所以她来拯救我、驯化我,用她的死,用她永远停留也永远不会停留在我身上的目光,成就我与她的永恒。

直到现在我都会想起那天,无论过去多久我都会想起那天,真像一场玫瑰色的噩梦啊……那天的阳光真好、真好,几乎我的所有作品里都喜欢书写太阳,人类终究是背负着某种光源崇拜的生物。但是我真的想看到、真的很想看到她的头发在阳光下呈现出那种,处在粉与金黄的平衡下的颜色。风啊,阳光啊,多像一个美丽的故事啊,多像我与她的故事啊,多像我想与她发生的故事啊。她在笑,她在同我说话,她在看着我,她一直在看着我。

她说,千娓啊,千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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